关于暂停办理一级(甲级)保密资格(资质)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
2020-02-05
2020-02-05
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,经国家保密局、国家国防科工局、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共同研究,决定自即日起暂停办理一级(甲级)保密资格(资质)行政许可事项;已经受理的申请单位,暂不组织安排现场审查,恢复办理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。
各地保密资格(资质)行政审批机关可结合本地疫情和防控要求,决定是否暂停办理二级、三级(乙级)保密资格(资质)行政许可事项,并向社会公告。暂停办理期间,保密资格(资质)行政审批机关应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,做好保密资格(资质)单位事中事后监管,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确保国家秘密安全。
国家保密局
2020年2月4日
2020年2月4日